为规范看守所人员的管理,根据《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看守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炊事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看守所炊事员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直系亲属无人受刑事追究;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3、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诚实可靠,能吃苦耐劳;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热爱炊事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同时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50元/人,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最低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办法: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实行100分制,考官当场评分。
(二)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6日
(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拟招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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