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3年下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且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为淳安县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2011年下半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3.根据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0月2-9日,各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0月9-12日,各申请人必须在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千岛湖镇炉峰路实验小学后面4楼,联系电话:24818556)办理材料查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10月14日,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时间为11月8日。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网址./index.aspx)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面试的告知时间在11月1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0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淳安教育信息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淳安县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我县各高中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初审,合格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结果的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http://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2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淳安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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