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保政发〔2004〕27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职位、条件见附表《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身体健康;
2、具有符合岗位所学专业技能、从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经批准的驻保康随军家属其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根据聘用职位自由选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4、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办法、要件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至25日下午6点止。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学籍档案、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即jpg格式,20KB以下)到县人才管理中心报名,驻保康随军家属报考除提供上述相关有效证件外还需经批准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个人档案材料信用及诚信承诺书》(其表格可在文末附件下载)。报名地点:保康县人力资源办公大楼三楼(保康县汽车站左边)“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康县招聘办公室”)直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列为考试对象。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3、委托他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理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报名表以及照片(同上)交委托人代理报名,代报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保康人才网下载《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电子文档投递至hbbkrczx@163.com,并于2013年10月31日前,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及照片(同上)到“保康县招聘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列为考试对象。
5、应聘人员属“三支一扶”(含农村特岗教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经资格审查合格列为考试对象的应聘人员,其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1日。
(二)考试
1、笔试。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25%。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50%。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精神,对持有“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有关证书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按50%打折)。笔试时间为11月2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要达到1׃2以上,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由“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予以调剂。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考生高于1:3及以上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进行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现实表现情况,对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及保康人才网上对社会公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县人社局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安排,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服务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从新招聘人员中遴选部分人员到乡镇政府工作,进行基层实践锻炼,锻炼期为两年,锻炼期满,经考核合格回原招聘单位工作。招聘的各类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平等、竟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在“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工作。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下进行。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信用及诚信承诺书》失实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工作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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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2013年保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来源于保康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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