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关于下达2013年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45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和学历与应聘岗位的要求相符,毕业证、学位证两证齐全;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教师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硕士研究生阶段经历要求:外国语言学教师岗位限毕业于部属院校或外语类院校或国外排名靠前的院校。会计学教师岗位限毕业于部属院校或博士授权院校。舞蹈教师岗位限毕业于部属院校或艺术类院校舞蹈专业。音乐教师岗位限毕业于九大音乐学院或博士授权院校或国外排名靠前院校的音乐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古典建筑学教师岗位限毕业于部属院校或行业重点院校;其他教师岗位均限毕业于部属院校;
(4)本科阶段经历要求: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基本一致,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外国语言学教师岗位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或外语类院校。舞蹈教师岗位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或艺术类院校。音乐教师岗位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对硕士毕业于九大音乐学院或国外排名靠前院校的音乐专业毕业的学生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教师岗位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或行业重点院校);
(5)招聘人员来校后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服务5年。
2.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其他教辅人员
(1)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工作和其他教学辅助工作,专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4)硕士研究生阶段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且本科阶段限毕业于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会计岗位本科限毕业于博士授权院校会计专业、审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校医院岗位本科限毕业于医学博士授权院校的本学科专业,且具有执业资格);
(5)招聘人员来校后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服务8年。
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是专门为在基层服务人员提供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28日。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sxsdrsk@163.com。
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例如:
张三-应聘文学院新闻传播教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doc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日—3日,请应聘者密切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202.207.160.3/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现场确认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科学会堂1004室)。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③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⑤网上报名初步审核通过后本人通过报名网页自行打印的《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⑥个人求职简历一份;⑦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其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校医院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⑧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应聘者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4.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7-2051080
(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批准后,在山西师范大学主页和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202.207.160.3/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202.207.160.3/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
(1)考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
(2)面试比例的确定。对笔试成绩达60分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不达1:3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3)面试实行集中面试,公开招聘面试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
(4)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形成总分,总分达60分为合格,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4.考核、体检
(1)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2)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公示招聘结果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就业协议签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山西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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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山西省山西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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