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湖北省检察官学院武当山分院(自收自支,地址:武当山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1月4日至5日(每天8:00-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进入十堰市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退还已交报名费。
3、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1月7日至8日,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于11月11日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面试资格审查
2013年11月13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1月14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于11月15日上午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310室)进行递补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11月15日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11月20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50元/人。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育专业技能测试
体能教练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后,进行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教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体育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教练岗位要求肢体无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检察院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育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719-8602521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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