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员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钟继冰等68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 报送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二) 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 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取消其面试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于11月11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www.gxpta.com.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5506265;
传真电话:0771-5506256;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送达)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检察机关)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如下:
http://www.gxpta.com.cn/321/2013_10_31/321_6832_1383185162940.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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