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有关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经审核,现将我省具备享受2013年成人高考享受加分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广泛监督。在11月21日—27日期间,如认为被公示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人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辽宁省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024-86981010 024-86981143
辽宁省招考办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邮编:1100031
25岁以上(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边疆、山区、牧区
地市级、国有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模、先进及科技进步者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国家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及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
军队、武警、民警三等功以上者
少数名族聚居地区
台籍、归侨华侨及其子女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具体加分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请参照http://news.lnzsks.com/htm/IMS_20131121_29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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