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受所学专业的限制?
答: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均应为我省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原则上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见附件),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亦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另需参加申请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我省小学所有已开设学科的教师资格。但所申请学科必须为本人在师范类院校学习过,并考试成绩合格。教育部公布的二级学科目录内包含专业作为相近专业的参考,有特定指向的专业和具体认定工作由各认定机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