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根据青招办〔2013〕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日(省外借读高中考生待放假后由考区集中安排时间报名,具体时间由县招办另行通知)。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符合省招委“青教招委〔2000〕007号、青教招委〔2006〕33号、青招委〔2011〕42号、青招委〔2013〕4号”文件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及要求;
3. 身体健康;
4. 高中毕业。中职(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报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外,只能报考“对口高职”。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 高中、高等学校在校生;
2. 在非应届毕业年份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3. 未参加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的(高考前审查);
4. 上一年高考时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
5. 因触犯刑法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1. 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初审报名,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州(县)借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县)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报名。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
报考“对口高职”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终审并安排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2. 报名时,考生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的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毕业)。往届生还要提供在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证明)、以往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等)。
省教育厅、州(县)在省外集体办班学生的报考资格,按照责任机制由办班单位审查并负全责,注册号由省招办编定后发至考区招办,考生在报名时填写到《报名登记表》上。
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学收齐后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省内跨州(市、县)就读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县招办收齐后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盖章。最后由县招办做出复查结论。
报名时对考生现场拍照(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不准翻拍照片、不准粘贴照片、不准复制学业水平考试库照片。
考生本人信息要与其学业水平考试库信息、省外借读高中注册库信息、户籍库信息核对。若发现照片不一致,按冒名(冒充)报考处理。
3.报名考生的基本信息要在学校和县招办进行公示,欢迎各位家长、考生及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0971-2432579;县招办0971-2432719。
4.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的要取消考试资格。
五、被高校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向教育部注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细心校对号码,否则在学历认证时查找不到与考生本人身份一致的信息、高校不发给毕业证。
望各位家长和考生周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湟源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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