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潜江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依照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请见附件),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7:30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潜江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即面试前资格复审地点)。
(三)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报到地点集中,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550元(预收)。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7、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9、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www.qjrsj.gov.cn潜江人社网公布,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将由市人社局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10、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附:公共类体检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qjrsj.gov.cn/848949/201312/2bc3efdb14e64464852eded002a347f5.shtml
潜江市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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