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3〕8号)、《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郧县实施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方案〉的通知》(郧教发〔2013〕37号)精神,经自下而上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推荐,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审核,拟推荐五峰乡王新禄等486名同志为郧县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县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举报电话:7232800(县教育局监察室)、7224036(县教育局人事股)。
郧县2013年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拟推荐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yx.e21.edu.cn/zwgk/gshgg/2013-12-06/3878.html
郧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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