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人数 | 招 生 地 区 |
音 乐 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120 | 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贵州 |
音乐表演 |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舞蹈表演 |
特别提示:
1、器乐表演专业方向招西洋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及中国乐器(限竹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注: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招生。)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左右。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身高达到以下标准者,均可报考:
1、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
2、声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3、舞蹈表演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地区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200元(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另交1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在网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号门师生活动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
3、贵州、湖南、江苏、江西省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并且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 区 | 报 名 时 间 | 考试时间 | 考 试 地 点 |
湖 北 | 1月15日—2月25日:网上报名 2月26—27日:现场确认 | 2月28日—3月3日 | 江汉大学音乐学院 |
湖 南 | 1月19—20日 | 1月21—22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江 西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南昌大学 |
贵 州 | 详见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 | ||
江 苏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特别提示: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 试 要 求 |
音乐教育 | 声 乐 | 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
钢 琴 | 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 | |
公共科目1 | 视唱、练耳 | |
公共科目2 | 乐理 | |
声乐表演 | 声 乐 | 演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唱法不限,包括民族、美声、通俗、流行、原声态演唱) |
公共科目1 | 视唱、练耳 | |
公共科目2 | 乐理 | |
器乐表演 | 器 乐 | 演奏两首完整的器乐作品 |
公共科目1 | 视唱、练耳 | |
公共科目2 | 乐理 | |
合唱表演与指挥 | 声 乐 | 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
钢 琴 | 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 | |
综合素质 | 测试听音、模唱、听音乐的反应能力、形象气质 | |
公共科目1 | 视唱、练耳 | |
公共科目2 | 乐理 | |
舞蹈表演 | 剧目表现力 | 自选舞蹈片段3分钟内(风格不限,自备CD碟伴奏);即兴创编展示 |
基 本 功 | 软开度、弹跳、旋转等技能、技巧展示 | |
形体形象 | 测试身高、形象气质、身材比例 |
公共科目考试办法:
1、视唱:抽题演唱两段记写的旋律。
2、练耳: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笔试)。
3、乐理: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
4、公共科目考试乐谱均可用五线谱或简谱记写。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的公共科目成绩为:视唱练耳满分100分(视唱、练耳各50分),乐理满分100分。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两科中高分占60%、低分占40%。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方向:满分100分(两首作品综合评分)。
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声乐、钢琴、综合素质三项综合评分)。
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剧目表现力60% ,基本功30% ,形体形象10% 。
八、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1、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专业合格名单。
2、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公共科目1和公共科目2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优先录取。
十、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表演服装、伴奏带等均自带。
2、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所在考点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公布,考生可登录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直接查询,学校不发放书面通知。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咨询电话:027-84237298。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8422580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网址:zjc.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网址:weibo.com/jhunzjc。
乘车路线:208、585、325路公汽至三角湖路泰合百花园站(江大二号门)即可,或乘596(傅家坡客运站)、597(青年路)、202(武昌火车站)、205(王家湾)路等公汽到东风大道三角湖站下后换乘直达车。
江汉大学2013年音乐学专业招生各省分数线一览表
省 份 | 录取人数 | 文化控制线 | 专业合格线 | 实际录取情况 |
湖 北 | 39 | 312 | 80 |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录取率为95%以上。 |
江 西 | 21 | 200 | 80 | |
湖 南 | 35 | 274 | 80 | |
河 南 | 12 | 302 | 80 | |
江 苏 | 17 | 170 | 80 |
特别提示:专业满分100分。
专 业 简 介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基础上,按照音乐教育方向,培养学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学校、文艺团体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及社会性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音乐教育方向】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配弹、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艺术概论等。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基础上,按照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舞蹈表演等方向,培养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舞蹈表演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群众文化部门、企业单位等机构从事表演、音乐组织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声乐表演方向】
【主要课程】声乐表演、声乐名家名作欣赏、艺术歌曲演唱、声乐表演与舞台实践、歌曲语言训练、基础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文献导读与写作等。
【器乐表演方向】
【主要课程】器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或钢琴)演奏、器乐重(合)奏、钢琴名家名作欣赏(或西方经典室内乐导读、中国传统器乐艺术)、基础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文献导读与写作等。
【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
【主要课程】合唱学概论、指挥法、总谱读法、合唱排练、复调基础、基础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文献导读与写作等。
【舞蹈表演方向】
【主要课程】古典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创编、舞蹈名家名作欣赏、剧目排练、乐理与节奏训练、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文献导读与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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