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和《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申请范围
申请范围为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三、申请办法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于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日,登录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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