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为充分发挥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州纪委《关于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纪发〔2013〕5号)的要求,现将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态端庄,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工龄满2年以上的正式公务员,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具备选调岗位要求。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下发文件。
2013年12月13日-16日在德宏团结报、德宏党建网、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发出公告,并下发文件到各县市,请各县市组织好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日;
2.报名地点:州及县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州及县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名表可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rs.yn.gov.cn)下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证书)和职务证明材料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2寸免冠彩照3张。
12月23日县市审核后集中报送到州纪委、州监察局干部室;
4.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
5.开考条件:每个选调岗位按1︰3的比例开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州委党校;
3.笔试内容:试题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
5.笔试分值为100分,权重30%;
6.应试人员须持《2013年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州委党校;
3.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
4.应试人员须持《2013年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权重30%;
6.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五)普通话测试。
1.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面试后,进行普通话测试;
2.地点:州委党校;
3.采取普通话朗读短文和即兴说话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应试人员须持《2013年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普通话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5.普通话分值满分为100分,权重40%。
应试人员笔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与普通话权重成绩相加后为总成绩。成绩随后在德宏团结报、德宏党建网、德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公布。
(六)考察。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进入考察。
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调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包锐
联系电话:2105207、13035966006
公开选调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