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公告》和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司法系统未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的通知》中“2013年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本科层次(含二学位和专升本)65.254分、专科层次61.2835分”的规定,经研究,体检人员按各个职位拟录用名额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本次共有25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安排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至5: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市公安局110大楼底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其他事宜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泸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zrsks.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b8018d066aa433c8c35b6ea96aadb7b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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