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区、市直驻县各单位,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马山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马办发〔2012〕95号)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才积极投身到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为加快建设“两基两城一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马山县首批优秀人才选拔工作。为进一步扩大选拔范围,经县委研究同意,在第一阶段开展选拔人选原有的基础上,继续补充推荐马山县优秀人才,现将有关推荐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2、推荐人选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并为马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标准,突出体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重点激励在生产和经济建设一线,在基层和我县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二、选拔范围、数量
1、选拔范围。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和农民,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从事或分管专业技术工作、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类别优秀人才的选拔。
2、选拔数量。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共30名。
三、选拔条件
1、专业技术优秀(拔尖)人才选拔条件
在我县工程技术、应用技术、农业技术、科研、卫生、教育、经济、会计、统计、图书资料、档案、新闻出版、律师和公证、广播电视、工艺美术、体育、文化艺术等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在科学技术方面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优秀设计奖等奖项,或取得专利成果、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在生产和应用中已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持之以恒,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
(3)基础理论研究(含社会科学)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同行公认,成为目前某一行业学术、技术岗位的带头人;
(4)对生产技术、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经营管理实行改革创新,能够独立解决生产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达到县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某专业在全县出类拔萃,在县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副高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6)创建或应用新的教学理论或教学方法,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县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市有较大影响,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论文的;
(7)在文化艺术方面造诣较深,作品或表演艺术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且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
(8)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条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主要承担人。
2、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具有较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管理能力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得到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无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深化企业改革,致力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着力于引进新技术和人才,能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全县有较大影响;
(2)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成效显著,企业主要指标在全县同行业、同类企业达到先进水平,产品销售额、实现利润、上缴税金连续三年以上保持较大增长幅度的;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领导管理的企业在解决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活动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4)主持过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为县内外同行公认;
(5)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的。
3、高技能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在生产、运输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具有高级工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具有社会公认的独特技能,达到或超过市内先进水平,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在全县有较大影响;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及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5)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的选手,或在全市、全区、全国或国际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
(6)在生产、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中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传授技艺,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7)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的。
4、农村实用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我县农村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突出性、创新性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在普及、应用农业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能工巧匠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担任村干部2年以上,“双带”能力强,群众威信高,近2年本村的重点工作受到县以上表彰,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取得显著成效的;
(2)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机作业等生产活动或营销活动,有一定规模、形成一定品牌,并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
(3)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安置城乡富余人员达20人以上和年纳税1万元以上,或在投资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从事科技服务活动,技术承包服务,技术培训或从事农副产品经营活动,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靠勤劳、科技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带头致富并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为群众所公认,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6)外出打工人员中有某项技术专长,在返乡创业活动中为马山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者;
(7)具有民间文艺专长或手工艺专长,对民间文艺或手工艺发展作出贡献,在县内有较大影响力的;
(8)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5、社会工作优秀人才选拔条件
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专业人员,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在医疗卫生、教育、法律、社区以及企业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综合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和疑难案例,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2)长期进行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社会工作理论文章3篇以上,并指导了社会工作的开展;
(3)提供可行性社会政策方案,多次被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采用,并推进了社会政策的实施;
(4)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四、报名、推荐办法
(1)单位、团体组织推荐。各单位、团体要根据优秀人才的选拔条件认真排查,做好辖区内优秀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要经所属党委盖章,所属党委将人选的相关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2)自荐或他人推荐。广大符合条件的干部群众积极报名参选;他人推荐的要征求推荐人选及其人选所在单位的意见后,由推荐人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材料到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五、选拔程序
1、参选人员需填写《马山县优秀人才人选简况表》、《马山县优秀人才推荐表》,并附证明本人三年来主要贡献和工作实绩的材料及奖状、证书等材料,涉及经济效益及上缴利税的须有财税部门的证明。人选的奖励、成果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重要性或获奖名次先后装订成册,并整册附订在推荐表的后面(所需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纸张为A4纸)。
2、人选由单位、同行专家、学术团体向所属主管部门推荐,或由个人向所属主管部门自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中的推荐人选,由所在组织按属地原则向乡镇或商会推荐,再由乡镇或商会逐级推荐。
3、在基层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基础上,由所属各类人才主管部门对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写出推荐报告,连同初选人员的材料报送县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4、县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初步人员按照《马山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
5、县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各类人才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人选进行投票,按票数多少确定优秀人才的人选。
6、人选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县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查证核实。人选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六、 表彰奖励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审批的优秀人才进行命名表彰,颁发优秀人才证书,列入县级优秀人才管理范围。
七、其它要求
参选人选所需填写的《马山县优秀人才人选简况表》、《马山县优秀人才推荐表》以上表格及《马山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可在马山县委组织部公共邮箱(msxjb2005@163.com,密码:6820940)查询和下载。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县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股),电子版发送至gxmszzb@163.com,联系电话:6826167。
附件: 1、《马山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待更新)
2、马山县优秀人才人选简况表 (待更新)
3、马山县优秀人才推荐表(待更新)
中共马山县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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