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人才,为南沙新区开发建设补充新鲜血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区检察院、法院选调范围为全国)。
二、选调职位
南沙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详见附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个别职位可放宽,具体对照职位要求);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6、符合广州市常住户籍准入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
3、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填报资料后,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复审
岗位匹配性测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工作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岗位匹配性测试通知书。
(三)岗位匹配性测试
岗位匹配性测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素质能力是否与选调岗位匹配。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岗位匹配性测试结束后,根据每一个职位的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五)确定人选并公示
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复审、岗位匹配性测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20-84682128。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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