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分三类进行:第一类,旨在为学校部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含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选拔学科特长突出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采取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共同举办“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综合性大学联考”)与我校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类,旨在为学校部分学科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在相关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奖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采取学科竞赛结束后学校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三类,旨在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选拔政治思想坚定、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生,采取高考后面试录取的方式进行(第二、第三类实施方案另文发布)。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和一定的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领域)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
(二)报名办法
采用学生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直接报名。对于个别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但没有获得过相关奖励或证书的学生,中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专函向我校推荐。
所有学生须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联考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以联考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学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报名材料于联考平台报名截止后两日内(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邮编430072)。
报名时,学生须在我校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国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9个学院中最多选报3个,其中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和国学院为文理兼招,其他学院限招理科生。3个学院之间为顺序关系。
(三)报名材料
1.2014年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2.高中阶段学习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各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修习情况及学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的详细情况,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等)。
3.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学校将组织相关学院专家,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联考资格。学生可登录综合性大学联考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获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通过联考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缴费及准考证打印以联考平台公布的时间和办法为准。
三、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以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和我校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校参加复试。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复试成绩作为最终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依据。
(一)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
主要测试学生的学科特长基础。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学生可就近选择考点(考点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以联考平台公布为准。
学校从获得我校笔试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复试考生:
1.联考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全体联考考生的前10%;
2.联考总分位居我校同科类所有考生的前10%。
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复试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www.aoff.whu.edu.cn)。
(二)复试
复试为学科能力测试。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复试准考证(复试缴费后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学科能力测试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各学院测试方案将在复试前另行公布。学生只允许参加给予其考试资格的学院组织的复试。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学校本着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www.aoff.whu.edu.cn)。
3.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我校2014年在生源省份有计划的复试学院所属专业(或专业大类)。对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其认定办法、优惠录取政策参照《武汉大学2010年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特殊人才选拔考核办法》(武大招毕字〔2009〕34号)执行。
4.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思政专业高考后面试录取的报名条件、录取程序及优惠政策依照相应简章执行。
五、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及录取资格时,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学院所属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及申诉联系电话:027-68753835(工作日),联系邮箱: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传 真:027-6875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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