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市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部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好2004年的价格工作。刚才鲁强同志代表市物价局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2003年全市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地分析了当前物价工作形势,并就做好2004年全市物价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谈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认清形势,找准位置,增强做好物价工作的信心和使命感2003年,是近几年来我市改革程度最深、开放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全市广大干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克服了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5.5亿元,比上年增长9.8%,高于上年增速2.1个百分点;完成财政总收入6.67亿元,增长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3亿元,增长29.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4亿元,增长9.2%。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池州海螺日产8000吨水泥熟料、池州有色6万吨电解铅、青阳国风10万吨重钙等项目竣工投产;池州电厂开工建设;东方钙业、东至华泰、东至华源等一批重点改扩建项目取得新的进展。工业经济增长速度与运行质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70.3%,比上年提高71.6个百分点。全市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引进5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644个,到位资金24.57亿元,增长49.4%。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5%和5%。这些成绩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也与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分不开。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物价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手抓清费治乱减负,累计审查收费项目3801项,审查收费资金32641万元,取消不合法收费63项,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7起,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97.20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73.81万元,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一手抓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科学运用价格手段筹集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基础公用设施建设和旅游经济发展。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市物价系统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出台了价格、收费干预政策,依法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为控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充分肯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经济总量不大、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村经济结构层次偏低、就业再就业压力加大、城市弱势群体和部分山区农民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经济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是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的难点,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也应该是价格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深化价格改革,放开了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进一步理顺了价格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建立价格投诉举报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以及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等措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管理,清费治乱减负,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了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社会安定。可以说,价格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价格杠杆是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价格监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无论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还是加快发展、保持稳定,都离不开价格工作。希望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增强做好物价工作的信心和使命感,把解决关系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摆在价格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价格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价格工作的职能作用2004年是实施“十五”计划关键性的一年,也是我市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全市200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总收入7.34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总投资43.5亿元,增长20%;招商引资30亿元,增长22%;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5%。要实现上述奋斗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物价工作作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更是责无旁贷。当前,各级物价部门要注意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以农民减负增收为核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池州最大的群体是农民,最大的潜力在农村。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负担有所减轻,但与农民的收入相比,负担依然相对较重。有资料显示,自1997年以来的7年里,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了304元,平均每年不到44元,而同期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和涉及农村的教育、医疗、建房等乱收费给农民增加的额外负担可能不止这个数,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一号文件上来,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切实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优质服务。物价部门要努力克服农村点多面广、价格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不利因素,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抓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继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制,重点规范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农村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农机监理、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等价格。同时要继续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二)以扩大招商引资为中心,拓展经济增长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当前我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一要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地解决或帮助解决涉及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问题,对于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明确要求的,不管在不在管辖范围,都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努力解决,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要全面清理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矛盾。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证照工本费、注册登记费、管理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在有条件的县(区),只要是财政预算上已经安排了行政经费的,原则上不要收费,财政能够解决的一些支出,就不要用收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些费每年收不到多少钱,却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得不偿失。三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的管理,对中心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乱收费和在行政服务中心代收经营性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四要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监管,大力规范基础设施价格和收费,改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管道燃气、公交等价格管理,为外来投资者大开方便之门。(三)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价格、收费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减轻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负担。一要继续抓好已经出台的各项价格、收费扶持政策的落实。二要组织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上岗培训、资格认证、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定级考核、服务管理等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三要大力推行涉及就业和再就业的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处理就业和再就业收费方面的投诉。(四)进一步整治和改善价格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价格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价格环境是吸引投资、扩大消费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通过集中整治,我市的价格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发展环境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政府关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办法,整治中小学代收费、借读费、择校费和教材价格,规范教育收费秩序,从而解决“上不起学”的问题。二是要整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虚高定价,促进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三是要整治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坚决防止恶性炒作而导致群众“买不起房”的问题。四是要整治涉及车辆的公安、交通和路桥收费,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管,进一步解决“跑不起路”的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推进企业价格自律,强化价格诚信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五)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应对价格波动的主动性。近两年来,因非典、禽流感等突发灾害引起的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频繁发生,使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遭受损失。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密切监测粮食、棉花、主要副食品、药品、钢材、水泥、石油、煤炭和房地产等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势,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法定程序、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提出调控建议,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不断档、不暴涨”,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价格工作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使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和价格矛盾更加复杂。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和价格服务水平。(一)转变观念,搞好服务。物价监管部门是国家和地方经济运行的哨兵,要时时处处坚持促进发展不动摇,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想全局,谋大事,当好参谋,搞好服务。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思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地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和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对于可以由市场办的事情坚决交给市场去办,对政府该管的价格和收费要坚决管住、管好、管到位,同时还要服务到位。(二)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物价部门既是经济管理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在经济活动中起着“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作用。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问题,找准自身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做到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平时要做到依法行政不放松,越是情况复杂,越是事情紧急,越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同时,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创新,用新思路、新方法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物价工作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三)抓好队伍,树立形象。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把学习摆上突出位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多做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狠抓落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慎权、慎独、慎微”,树立物价部门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努力把物价队伍建设成学习、创新、务实、服务型的队伍,把物价干部培养成学习、创新、务实、服务型的干部。最后,我想重点强调一下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问题。当前正处在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改革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调整,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往往首先从价格和收费上表现出来,而且部分改革就是直接运用价格杠杆作为主要手段,通过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来促进其他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三项体制改革等等。因此,在现阶段,价格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难度非常大,物价部门往往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物价工作的汇报,支持物价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积极帮助物价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要注意培养和锻炼物价干部,调动广大物价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志们,做好2004年的物价工作,对于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年度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作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使物价工作更能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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