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2010级、201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1月6日至12日;现场审核时间:1月9日至12日;网上缴费时间:1月9日至12日;笔试考试时间:3月16日。
3、收费标准:根据鄂价费规【2013】3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机考每科100元。
4、日程安排
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采用机考,中学和中职采用纸笔考试。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3月16日(周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小 学 | 综合素质(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5、成绩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左右,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笔试单科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6、现场审核地址:就业指导办公室行政楼119室
联系人:周老师,咨询电话:87191565。
注意事项:
1、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根据教试中心函【2013】130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考生网上报名并在线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网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5、考生现场确认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就业办审核,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6、报名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7、我校只设笔试考点,笔试通过的学生请到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参加面试。
8、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2010级、201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1月6日至12日;现场审核时间:1月9日至12日;网上缴费时间:1月9日至12日;笔试考试时间:3月16日。
3、收费标准:根据鄂价费规【2013】3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机考每科100元。
4、日程安排
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采用机考,中学和中职采用纸笔考试。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5、成绩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左右,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笔试单科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6、现场审核地址:就业指导办公室行政楼119室
联系人:周老师,咨询电话:87191565。
注意事项:
1、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根据教试中心函【2013】130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考生网上报名并在线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网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5、考生现场确认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就业办审核,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6、报名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7、我校只设笔试考点,笔试通过的学生请到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参加面试。
8、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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