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计划公开招聘4名教师。(具体见《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8日-10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属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3日改报其他岗位。
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月20日-21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春南门外城投大厦11楼1112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本科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详见《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2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按5:5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成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试讲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试讲人选。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教学能力等,时间20分钟,试讲教材详见《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满分100分。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试讲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总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试讲成绩3:7比例合成最终总合成成绩,按照最终总合成成绩高低排序。最终总合成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合成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的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最终总合成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最终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现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最终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县委党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考试,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64—4021171,县委党校:0564-402269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4—4022359
县委组织部:0564—4032801
县人社局:0564—40223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1、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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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寿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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