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出镜记者、解说、配音、新闻发言人、导游、司仪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4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湖北省共计划招生4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2.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活动协调,成音系统无缺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色弱等。
3.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2014年3月14日—3月16日,随报随考。
2.报名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身份证。
4.报名考试费18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综合素质考查(面试);(2)新闻播读与即兴评述(面试);(3)电视节目主持词写作(笔试)。
综合素质考查
自我介绍:考生如实在考官面前进行自我介绍。主要考查学生基本情况、特长、声音条件等。要求脱稿。
形体展示:考生根据考官要求进行形体展示并测量身高。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和协调性等。要求考生素颜、裸足。
新闻播读与即兴点评:考生根据所抽取的新闻稿件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评述。
电视节目主持词写作:考生根据给定的文字素材和要求,从电视节目主持人角度,直接对选定的材料进行分析,确定节目类型或形态,完成一篇1000字左右的节目主持词写作。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hgnc.net/)。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或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成绩。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3年12月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 传 真:(0713)8616617
网 址:http://www. 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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