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对电视作品的感悟、鉴赏与分析能力、电视节目的策划和表现能力、以及从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艺术潜质。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包括作品播评、编导创意、抽词编剧。满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播评、编导创意、抽词编剧各为100分、100分、100分。
作品播评:考生根据所抽取的作品(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语言组织和表现能力、对核心问题的理性评点能力、临场的心理素质和形象气质等。
编导创意:考生根据所给定的节目形态(包括访谈类节目、新闻类节目、专题类节目、综艺类节目以及纪录片、专题片等)和主题要求,设计并撰写节目的策划方案。主要考查考生对特定广播电视节目形态的熟悉程度,考查考生的节目创意、策划能力、编剧能力。
抽词编剧:考生根据所给出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在遵循客观事理逻辑与主观情感逻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和联想,把这三个词语串连起来编写成剧本或故事。主要考查学生的想象能力、构思能力、故事编写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作品播评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常见文体。
2、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
3、注意事项:
(1)点评过程中不允许带提纲或诵读写好的文稿;
(2)衣着整洁、得体。
4、考试时间:播读时间为2分钟左右,即兴点评要求2分钟左右。
5、成绩评定与权重:播读60分,点评40分,满分为100分。
(1)播读的成绩评定:
①发音发声 20分
②语言表现 20分
③形象气质 20分
(2)即兴点评成绩评定:
①归纳总结 15分
②分析评价 15分
③语言表达 10分
(二)编导创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给定的节目样式和主题,从节目名称、节目宗旨、节目定位、节目内容、节目结构、节目要求、节目播出、播出形式、表现形式等方面设计一个合理的节目策划方案。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节目策划方案应紧扣主题,符合规定的节目样式,方案内容应符合题目要求,字数在600字左右。(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考试时间:6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
(1)创意、构思 50分
(2)格式、规范 30分
(3)书写、卷面 20分
(三)抽词编剧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所给出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在遵循客观事理逻辑与主观情感逻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和联想能力,把这三个词语串连起来,编写一个不少于600字的剧本或故事。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三个词语在文中的先后顺序可以打乱,但三个词语在故事中的位置原则上应尽量均匀布局,要求主题鲜明,构思精妙,情节生动,文字流畅,感染力强。此项主要考查学生的想象能力、构思能力、故事编写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考试时间:6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
(1)创意、构思 60分
(2)行文、结构 30分
(3)书写、卷面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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