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和人数
选调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
州、县市区、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的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2014年2月);经济管理类及从事过统计工作人员优先考虑;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2014年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式2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22315)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工作。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3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审查。州统计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统计局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依序递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加权计算。
(五)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22315(联系人:何建华)
监督电话:0691—2146673(监督人:州第二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