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74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意见》(闽人发〔2010〕7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新录用公务员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南平市行政学院对我市2013年度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度市直、各县(市、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及2012年秋季已录用但尚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国情市情、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培训时间:本次培训分3期进行,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
第一期:3月3日至3月15日,3月2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3月17日至3月29日,3月16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4月14日至4月26日,4月13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南平市行政学院)。地址:南平市杨真路77号,学员乘6路、7路公交车到铁三站下车,再向前走100米。
培训费用:培训费416元/人,教材资料费124元/人 (根据南政价〔2013〕201号文规定)。
四、考试考核
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经培训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学习期间的成绩和鉴定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按时参加初任培训,培训期间封闭管理,未经培训者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或上岗。
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彩照2张,2寸彩照1张。
附件:2013年秋季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人员花名册
详情请参考:http://www.wuyishan.gov.cn/Articles/2014022/2014022114243593.html
第一期公检法
第二期第三期党政类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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