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教学〔2014〕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江苏省教育厅在我校开展“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选拔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00人。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1 | 会计学 | 20 | 4600 |
2 | 旅游管理 | 20 | 4600 |
3 | 汽车服务工程 | 20 | 4600 |
4 | 土木工程 | 20 | 4600 |
5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0 | 4600 |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选拔方法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采取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各推荐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推荐本校学生,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信息报送我校。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学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请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7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相关推荐学校于3月15日前请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我校。
五、考试
(一)笔试和面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理论(总分150分)
序号 | 专业 | 课程名称 | 参考教材 |
1 | 会计学 | 初级会计实务 | 《初级会计实务》,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2 | 旅游管理 | 旅游概论 | 《旅游概论》,赵利民、王明强、叶珍 主编,旅游教育出版社; |
《旅游学概论》,臧良运,电子工业出版社;《旅游概论》,石强,机械工业出版社。 | |||
3 | 汽车服务工程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设计基础》(第二版),陈立德 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4 | 土木工程 | 工程制图 | 《建筑识图与绘图 》,孙秋荣,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工程制图与识图》,主编: 樊林娟 主审:于敦荣,人民交通出版社;《建筑制图》,主编:高丽荣 副编:赵丽莉、宿翠霞,北京大学出版社。 |
5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基础综合 | 《基础化学》(第二版),赵玉娥、王传胜、徐雅君 著,化学工业出版社;《基础化学实验指导》(第二版),唐迪 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总分50分)
累计总分中笔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理论笔试,下午13:30开始综合素质面试;考生于3月22日下午13:30-18:00到我校(希望大道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三)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共100元。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在学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七、优先录取政策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印章后寄送我校。
八、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我校根据“专转本”自主招生和“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四)“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224051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传真:0515-88219191
招生信息网:http://zjb.ycit.cn
E-mail:zsk@y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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