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有何要求?
答:你好!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2.属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名,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
3.属201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对于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