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增补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业
本年度增补博导限于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和民族法学3个二级学科专业。
二、遴选条件
1. 博导遴选的基本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民大学位【2011】3号)文件的“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管理制度”栏目查阅。
2. 科研成果限定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申报成果必须与申请的学科专业相关。
3. 科研成果、项目及经费必须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否则校学位办拒绝受理申请材料。
三、提交材料
1. 《中南民族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10份(请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 申请表电子版1份(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发到电子邮箱:583232088@qq.com)。
3. 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1套(如为著作,只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等,无需整本复印;如为学术期刊,需复印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版权页等),科研项目及经费下达书或合同原件、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材料按申请表填写顺序装订成册,并请务必于3月21日前交至校学位办。
四、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是否同意申报意见,连同其他相关材料送交校学位办。
2. 科技(或社科)处复核。主要复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以及所属等级。
3. 指导组审核。校学位办将申请材料提交民族学一级学科专业指导小组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的科研成果与申请学科专业的相关性,申请人是否达到我校博导的基本条件。
4.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视为通过初审。
5. 同行专家通信评议。学校聘请不少于5人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无记名通信评议,获得三分之二同行专家同意的视为通过校外评议。
6.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同意的视为通过。
7. 学校公示。获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申请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学位办蒋玲老师,联系电话:67842123
中南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