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春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至1996年3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春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27日09:00~3月2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27日09:00~3月29日24: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3月27日09: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完成该岗位的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启东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按2:1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市卫生局(http://qdswsj.gov.cn)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启东市人社局负责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13:00~16: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8日(09:00-16:00)登陆启东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3312424。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20%、专业知识80%的权重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卫生局网公布。
4.取得准考证者参加笔试,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代码为1至27岗位)报考者不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代码为1至27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卫生局网上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卫生局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启东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1至27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社局和启东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生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卫生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启东市卫生局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启东市人社局纪委)
0513-83328344(启东市卫生局纪委)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
0513-83312379(启东市卫生局)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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