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参照《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法进行。
二、遴选工作安排
单 位 | 时 限 | 工 作 内 容 |
个人申报 | 4月15日至4月17日 | 申报者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1式2份),准备各项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 | 4月17日 | 各二级学院按《细则》规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表决、排序推荐工作。 |
二级学院 | 4月18日~4月20日 | 各二级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
二级学院 | 4月21日~4月22日 | 各学院将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及排序推荐的《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 4月22日~4月24日 | 研究生处对申报者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复核。 |
研究生处 | 4月25日~4月27日 | 研究生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根据本年度申报人员情况,下达硕导名额。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4月30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 |
研究生处 | 4月30日 | 通过人员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纸质2份(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硕导+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doc)。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依次为: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学术专著、代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科研、艺术实践)、作品展演专辑、作品单(音乐专业节目单)或邀请函。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
四、《遴选细则》及相关表格下载
《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将发至各学院邮箱。
联系人:朱长磊
电 话:86522235
邮箱地址:yjsb10458@163.com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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