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市委提出的三年内大学生社官社区全覆盖的要求,经区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配大学生社官。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选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配条件
(一)普通高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三)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选配人员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三、名额及岗位
选配4名大学生社官,由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分配到社区担任党总支副书记或社区主任助理。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按实际报名人数最后确定岗位名额。
四、选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5月中旬。在市区两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5月24日止。
2、报名地点:新青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区委楼112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亲自到场,填写《新青区选配大学生社官报名登记表》,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所获荣誉日期以2008年6月30日以后为准)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蓝底)6张。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清楚、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4、联系电话:0458-3582102,13846654140。
(三)资格审核: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新青区选配大学生社官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值的6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值的4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计,按分值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历评价及荣誉加分:选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配人员的学历学位、大学干部经历、工作经历及荣誉进行量化打分。
(七)确定正式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资历评价及荣誉加分)拟定社官人选,提交区选配大学生社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政策待遇
(1)选配的大学生社官录用为新青区正式职工。
(2)在社区任社官期间,比照新青区副科级干部岗位等级工资标准确定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任社官工作满3年,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否则,再接续考核2年,仍不能达到均为优秀的,取消社官身份及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社官任职的年度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从结果产生之日起,取消社官身份及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选配大学生社官每个环节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选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选配工作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选配大学生社官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委成立了选配大学生社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茂祝 区委书记
李显庭 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副组长:张 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陈英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办主任
胡志福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袁 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常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恩利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聪宇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张伟(兼)。
本方案由新青区选配大学生社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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