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上半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6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上半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rghrss.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6月3日09:00~6月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4日09:00~6月10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6月4日09:00~6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RG1415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9:00~16:00。
4.如皋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共同审查。审查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没有通过。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财务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1日(09:00-16:00)--7月3日(09:00-16:00)登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社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岗位代码为RG1415的不进行笔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员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报考岗位代码为RG1408的笔试合格人员和报考岗位代码为RG1415的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
2.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社局网上公布。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岗位代码为RG1415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下同),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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