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三)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8月3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其中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应认真阅读作答须知(在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须在当年通过,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试用书订购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发行部。
邮编:100029,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
五、考试报名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的考点设在昆明市,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网络缴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提示进行操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5月10日。
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报名点即“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银行交费后的凭据须交回报名点,报名才最终完成。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彩色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所属报名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人事考试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71-5398823 传真:5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