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www.yngt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