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双版纳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工作已完成,将进入面试阶段。根据《2007年西双版纳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非公安类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
2、公安类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是取得面试资格的依据,具体确定面试人员的办法是:
1、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面试。
2、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除经批准的公安院校生等特殊职位可不受2:1的限制外,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附后)。遇进入该岗位面试的最后一个分数有并列者,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网络报名还没有验证的考生请于11月2日17:30前提交原件到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电话:0691—2123744)复核。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要求到指定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致使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岗位,则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递补工作截止到11月8日17:30。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7年11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天)、12日(星期一)举行。共设10个考场,各场次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其中:上午7:40考官考生签到、点名、“双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8:30开始面试;下午13:20考官考生签到、点名、“双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14:00开始面试。请各场次考生务必于抽签时间准时到场,不按时到场面试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地点:全州统一集中在州委党校教学楼进行面试。考生须于11月9日11:30前到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将有效联系电话告知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的方法和原则
今年公务员面试仍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必要时,根据职位要求,面试内容可以增加其它测评要素。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除少数民族岗进行民族语言测试外,一律采用普通话答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且面试排名在拟录用名额范围内的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为用而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实行全州统一集中面试,人大、政协、纪检现场监督,考官统一调配,考官持证上岗,考官和考生当场“双抽签”,考生报抽签号不报姓名,全省统一评分软件,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等面试考场制度。
关于2007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申论》科目成绩复查结果的通知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州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