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7月1日上午7:30开始。
体能测评地点: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中段)。市区可乘65、74、209、219、229路等公交车至“老阳关”站下车前往。
二、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以及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将于6月30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详见附件1)。
四、体能测评程序和方式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当日7:30前凭《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体能测评指定地点检录(其他证件不予认可)。当日8:10仍未进入体能测评点的体能测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正式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的顺序。考生在各组引导员的引领下按抽签顺序和项目测评顺序进行测评。体能测评考生须独立完成所有体能测评项目。
4.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主考官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考生对每个项目测评成绩进行签名确认。测评合格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归还佩带的顺序号后离开测评场地。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务必于体能测评前到体能测评地点察看,注意乘车时间、路线,提前作好乘车准备。
2.请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有关证件,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3.请考生根据纵跳摸高测评项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
4.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六、市公务员招考办有关招考信息都将在贵阳市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外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7988909(贵阳市委组织部公管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社局职考处)
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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