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教学辅助岗位、管理服务岗位、专业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招聘计划中岗位的具体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签定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考生可在2014年6月25日9:00至2014年7月7日12:00期间,登录http://218.7.49.35:7777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6月25日9:00至2014年7月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4年7月9日8:00-11:00;
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大学中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高考录取三联单(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本科、硕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6、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技能考核岗位除外见附件1)。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统考申论。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50%,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且发布具体面试公告。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的岗位,考核时间2014年7月17日,具体方案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由人事处组织岗前培训。
(七)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3、2014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归国本科、硕士、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452)2738337、2738728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六、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
http://218.7.49.35: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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