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阳区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达到规定以上学历(全日制幼儿师范教育和全日制师范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和小学教师资格,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地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山阳区教育局报名(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光亚西区。市内可乘坐7、11、23、32路公交车到市财政局下车向西走50米左右光亚路口向南)。
四、报名方式:所有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和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3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3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2、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3998262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流程
山阳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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