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林业局研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森林公安协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 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15人,其中男性14名,女性1名。
三、 招聘条件
(一)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 热爱森林公安工作,吃苦耐劳,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适应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的男女青年,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 1.55米以上,单眼视力1.0以上,无色盲、听力及其他疾病。
(五)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懂计算机、会汽车驾驶者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森林公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区人社局一楼)前川百秀街249号。
五、报名方法和招录步骤:
森林公安协警招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和区森林公安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占总成绩的50%和50%)、考核等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择优录用。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二)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人社局备案。
(三)符合审查资格要求的,参加由人社局组织的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笔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区男性前42名,女性前3名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另行通知)。
(四)由招聘专班对通过笔试的人员(45人)进行面试,面试后的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岗位数取男性前14名,女性前1名报考人员入围。
(五)参加相关体检标准,组员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六)经体检合格后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政审考察。
(七)报名人员凡未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或因故中途齐全的,均按自动弃权处理,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人员因体检、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直至合格,最后确定录用人员。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用人单位对已确定的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培训,期满经考核适应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协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聘用考核。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档次的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协警人员工资待遇:一是工资标准按黄陂区最低工资标准1.5倍(即1530元/月)发放;二是由财政交纳单位部分五险,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除,三是发放一定数额的下乡补助。
咨询电话: 61001630 85916222
武汉市森林公安局黄陂区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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