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2007〕11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时,可免试职称外语。
(一)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人才”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在乡镇一级基层(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我省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
(五)年满50周岁的人员;
(六)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时,可免试职称外语。
(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二)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的人员;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人员;
(四)在迪庆州和怒江州工作的人员;
(五)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人员;或专业人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民族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其考试成绩只作为当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参考条件。
(一)在县级(不含州、市政府所在地)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在州、市以下(含州、市)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每年野外作业不少于3个月,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的人员;
(三)在迪庆州和怒江州工作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四、我省不再组织古汉语和医古文考试。原只要求参加古汉语和医古文考试的系列和职称档次不再作要求;古汉语、医古文与外语任选的,应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执行取消有效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