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我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至8月1日。考生先到新城区审批大厅建委窗口(电话2692057)初审后,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审批大厅西门上5楼520房间,电话2979955)资格审查,最后到市干部考试中心(南环路人才市场五楼,电话4970298)办理报名手续。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缴费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统一网报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9:00至7月3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4年7月17日至8月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1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4年8月11日前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省直各报考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于8月5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只限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
(一)考生报名办法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挂接的档案库只包括2012和2013年度报考信息。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被视为“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报考人员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为提高报名效率,更好地为考生服务,服务平台引入推送短信通知功能,用于向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推送告知短信。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不得再次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省辖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四科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各省直管县(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四科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原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然后到原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送交原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报名材料和考试费用(含免试部分科目老考生)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和“级别为免两科”报考人员的考试费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缴费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进行缴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10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201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教材征订和发行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统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联系电话:0371-66242998。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和缴费方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做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八)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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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来源于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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