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民办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的通知》(榕教人[2013]32号)文件,经研究,拟于2014年8月开始,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规划:
1、培训时间: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每期培训周期为3个月,共72学时。开班时间等报名登记汇总后统一安排。
2、培训方式、内容:详见市局文件附件。
3、培训安排:委托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组织开展报名和管理工作。报名程序是学校组织教师报名,培训处汇总报名信息;培训时间和方式与福建省负责培训的机构联系后安排,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30日
2、报名方法:由学校填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学员花名册(连江)》(附件2,Excel附表),加盖公章后,统一缴交到县教师进修校培训处;电子文档发送至培训处邮箱ljjxxpxc@163.com,联系电话:培训处(26181261陈老师)。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和考试费由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教材费由教师个人承担(缴交时间和方式待通知)。
连江县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附件:
1、《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的通知》(榕教人[2013]32号)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学员花名册(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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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学员花名册(连江)》来源于连江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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