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度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度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8月1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1日(星期五)早晨6:30前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洗砚池街9号)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须上交,毕业证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报考岗位及总成绩排名)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00元、与面试通知书同底版照片一张。
附件:2014年度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教师类、职业教育类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ylsrs.gov.cn/index.php?c=Mg==&type1=2&sendId=492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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