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 贵网站发布的《临沧市司法局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报名条件第4条:
4、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其中的法律专业的范围,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等文件掌握,包括: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 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 民商法、司法助理、 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专业。
这条是什么意思?看不明白,我是自考本科学历,可以报名吗?该公告没有明确说自考学历?请给予指点解答!谢谢!
回复:上述条文是规定专科学历报考问题的,本科学历无论什么专业都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