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湖北省省级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要求,请鄂城区拟录新教师严格遵照执行,现就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11日至8月21日(8月11日下午4:30时前报到完毕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培训地点:
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三、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到湖北经济学院报到,携带好随身物品,注意着装大方整洁,行为举止端庄。
2、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省要求,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培训期间,不得私自在外租房,不得私自在外留宿。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伙食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同时省教育厅向每位学员免费提供凉席、枕头、毛巾被。
3、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私自逃课、私自请假,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区教育局将根据情况暂缓签约。
4、培训期间,请学员自备文具等相关物品,做好培训学习笔记。
5、“三支一扶”人员不参加培训。
鄂城区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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