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14]人53号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莆田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6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莆田学院承担非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批复》(闽教人[2014]70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委托莆田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举办莆田市第四期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以下简称“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莆田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新聘用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含中职自考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应参加前三期培训而未参加培训人员)。
二、培训目标
岗前培训以提高新任教师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教学技能与实践环节训练。通过岗前培训,使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能够基本掌握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本胜任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学前教育专业基础、学前教育专业应用、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和教育实践四个模块,共930学时。师范类专业、中文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毕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可申请免修部分课程,但每人免修课程不得超过100学时。
2、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远程学习、在岗研修和教育实践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一年。集中面授时间为2014年8月、2015年1月、2015年7月,以及新任教师试用期的双休日(每月集中1至2次)。
首次集中面授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30日。报到时间:2014年8月15日。
2、培训地点:莆田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仙游鲤城街道客山公园西侧新师范路)。
五、培训考核
参训学员修完相关课程,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由莆田学院盖章、省教育厅验印的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作为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认定教师资格、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收费标准
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培训经费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幼儿园统筹解决。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调训工作,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见附件)后,送交莆田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286836、18959531990
E-mail:462987136@qq.com
莆田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网址:http://www.xysf.fj.cn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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