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4年8月22日至8月29日举办“江南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培训班”,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江南区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共40人。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聘特岗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培养班级管理的能力和技巧,尽快融入当地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三、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分集中培训、在岗研修两阶段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参训学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功,新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学法。
城区教育局具体集中培训专题内容:详见附件:2014年南宁市江南区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日程安排表,并在研修结束后,对全体新任特岗教师进行结果性考核。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1.由学员所在学校选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对特岗教师在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方面予以指导;
2.组织学员通读并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及教材,以及本学期听30-40节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的现场课或录像课,并要求其做好相应的听课笔记;
3.学校要组织学员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并要求新任特岗教师本学期内至少上1节汇报课,指导教师要做出书面评议;
4.学校要求学员在有经验的班主任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有序开展班主任工作。
学员在岗研修期间的过程性材料(教案、听课笔记、汇报课教学设计、指导教师评课稿以及相应的教学工作计划等),学校要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整理工作,城区教育局将在研修结束后,对新任特岗教师进行过程性考核。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8:30时。
2.集中培训报到、培训地点:南宁市五一路小学多媒体教室
3.在岗研修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六、培训师资
聘请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等组成拟聘特岗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其中一线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并具有相应的职称。
七、培训经费
拟聘人员的培训经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八、有关事项
(一)特岗教师拟聘人员报到参加培训时,请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同时交2寸正面免冠相片1张,办理证书使用。
(二)特岗教师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或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1-4810932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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