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据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统计,近7年来,贫困大学生的人数和比例呈迅速增长趋势,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总数已高达300多万人,各高校贫困生的平均比例高达25%。其中,清华大学贫困生比例为23%,北京大学为30%,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均为3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31.2%(其中特困生占12.6%),广西师大为32%,西南师大为33%,青海师大1999年的贫困生比例已达40%(其中特困生占14%),而北京林业大学2000年-2001年贫困生比例高达48.7%。
⑵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助学贷款政策,旨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促进经济较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教育助学贷款自推出至今,不仅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也深受社会各界拥护。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银行、财政、教育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已取得进展,成为近年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信贷业务品种。
⑶ 商业银行贷款是一种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是以赢利为目的。实际情况是,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今天,为高校贫困学生提供贷款,既费力又有风险。对银行而言,助学贷款单笔金额小、面对的人数多、形不成规模经营效益。有人这样算过一笔帐:一笔100万元的贷款,银行做普通业务时可能只需面对一个客户,但100万元的助学贷款却可能面对几百名学生。
⑷ 据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x x 省分行统计,截止到目前,该省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仅有4000人左右,而目前该省省属高校约有大学生20万人,仅占2%。
⑸ 目前银行正在降低助学贷款的"门槛",但是银行的担心有增无减。一位银行行长坦诚,银行对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担心在于其风险性,一是贷款周期长,按照规定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原则上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如果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还贷会受到影响;二是流动性大,学生毕业后各奔东西,增加了收贷难度;三是贷款学生一旦发生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将有可能成为难以收回的呆死帐。
⑹ 银行将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寄托在大学生的个人信用上。虽然银行可以不再让高校做担保,但却要求高校在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上及时输入经办银行提供的信息,逐步建立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对违约或逾期不还贷款本息的大学生,银行将在其就学的院校或相关的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
⑺ 由于往届大学毕业生偿还银行助学贷款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问题,从这个学期开始,广东省有关银行已经暂停了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那些*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们再次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