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26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我县2014年拟聘的特岗教师人员(46名)。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聘特岗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培养班级管理的能力和技巧,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强化知识储备、增强奉献教育的信念,全面了解要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上岗前的思想和知识准备,尽快融入宁明的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三、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分集中培训、在岗研修两阶段进行。
四、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标准,新课程教学法。
具体的培训专题及课程安排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1.选定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任特岗教师在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方面予以指导。
2.组织新任特岗教师听30-40节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笔记。
3.新任特岗教师上1节汇报课,指导教师要做出书面评议。
4.新任特岗教师要在有经验的班主任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开展班主任工作。
5.组织新任特岗教师通读并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
6.组织新任特岗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自主研修继续教育教材。
五、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8月18日-22日。17日下午3:00报到,报到地点设在宁明县委党校招待所,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
培训地点:宁明中学阶梯教室
六、学习及生活保障
(一)参与培训的主讲教师根据本培训方案,确定好培训主题,要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科学的培训方法,对新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切实起到引领、启发与示范的作用。
(二)特岗教师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统一划拨,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
(三)集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安排在宁明县委党校招待所,就餐安排在宁明中学学生食堂(每天早、中、晚共三餐,自8月17日晚餐开始至8月22日晚餐止)。
七、考核管理
(一)培训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集中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由宁明县教育局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1张,以便办证时使用),并进行学分登记。
(二)集中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请假、签到制度。
考勤要求:新教师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由各学科班主任负责考勤,每天下午五点半将考勤表交到培训项目管理员陈丽云处。如有急事,必须与培训项目管理员陈丽云老师请假说明。
(三)学员集中培训期间必须听从培训项目管理员和班主任老师的安排,自觉研读本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相关书籍,并按照培训课程安排完成当日学习任务。集中培训后还必须完成在岗研修学时及任务,方可领取学分证明书。
(三)特岗教师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集中培训或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未尽事宜,请与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1-8632311。
宁明县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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