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门市掇刀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掇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依据《荆门市掇刀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共23人(附名单:李洋、许晓芸、蒋杨、唐琳、孙振鲁、汪宇、曾周、刘柯君、帅三、田一、易欣杰、赵娟、周雨润、邓赟、王丽骄、向小霞、岑雪林、张沥尹、曾丽、杜睿、秦颖、马璐、戴路路)。
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4年8月16日、8月18日
2、体检地点:掇刀人民医院(掇刀白石坡十字路口往北200米)。市内乘坐8路车、29路车、18路车在“掇刀人民医院”站下车,乘坐10路车、3路车至掇刀白石坡“慧丰眼镜行”站下车。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于8月16日、8月18日持身份证自行到掇刀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填写体检表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考核对象在体检考核工作中要遵纪守时、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体检考核的各项工作。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申请,并写出书面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按规定缴纳。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女性受检者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日后补检。
三、考察
(一)考察的组织与方式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于8月22日前完成。
组织考核时各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工作要依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核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期间,可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核公告。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应当写出书面考核报告并提出聘用建议。考核报告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考核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二)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下列信息:
1、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档案(应届毕业生档案因暑假因素可延后提档);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出具本人计生情况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证明;
6、考生在考察期间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
7、个人自传(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自传要求500字内);
掇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5日
附件:考生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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